《重庆市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8页 更新时间:2023-12-29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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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库 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 - 1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药监〔 2023 〕 64 号 各区县 ( 自治县 ) 市场监管局 , 两江新区 、 重庆高新区 、 万盛经 开区 、 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 药品安全执法支队 , 局属各检查 局、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 , 及时有效防范医疗器械生产 安全风险 , 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相关规定 , 并结合我 市实际 , 我局研究制定了 《 重庆市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 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 23 年 12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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