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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能谱成像 2
技术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3
(征求意见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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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是对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简称 CT ) 6
中能谱 成像技术 的专用要求 。 注册申请人应结合申报产品特 7
性,依据本指导原则对注册申报资料中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 8
关于不适用部分须根据产品技术特性阐述理由。 9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 , 10
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 11
若有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 也可采用 , 并应提供详 12
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 13
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 ,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 14
下使用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 15
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16
本指导原则作为 《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 17
审查指导原则》 [1] ( 以下 简称 CT 指导原则)的补充,是对 18
能谱 成像 技术的专用要求。具有能谱成像功能的 CT 产品, 19
其注册申报资料除符合 CT 指导原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 20
指导原则的要求。 21
一、 适用 范围 22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 具有能谱成像功能的 CT 产品。 按照 23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该 产品属于子目 录 06 医用成像器械 , 24
一级产品类别为 02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CT ), 二级 25
产品类别为 01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CT ), 按第三类 26
医疗器械管理 。 对于具有能谱成像功能的其他 X 射线影像设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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