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复产报告表

本文档适用于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

文书类别:化妆品/申报资料/其他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3-12-25

应用地区:浙江省 应用岗位:化妆品生产企业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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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复产报告表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盖章 ) 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复产类型 整体复产 □ 单元复产 □ 具体复产单 元及所属具 体产品信息 单元名称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或备案 编号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或备案 编号 拟复产时间 本企业已对照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 》 完成复产前自 查验证工作(另附自查报告 ),将于 年 月 日恢复生产。 备注 1.属整体复产的 “具体复产单元及所属具体产品信息 ”不填; 2.单元名称填写 : 根据许可项目填写 , 如一般液态单元 、 膏霜乳液单元 、 蜡基单元等,可进一步按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类别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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