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苏药监规〔2023〕4号)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我省各级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81页 更新时间:2023-12-19

应用地区:江苏省 应用岗位:行政处罚裁量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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