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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合规 手册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 》 编制目的是
清晰明确列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相关的各方面合规指南 , 对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风险作重点提示 , 以便于企业知悉规范
要求并对照开展自查 。 主要内容共包括五个方面 , 药品零售
经营合规指南 、 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费合规指南 、 医保合规指
南(适用于医保定点药店 )、统计工作合规指南(适用于纳
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企业 )、消防管理合规指南。本手册适用
于药品零售企业 参照手册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应配合相关法
律 、 法规 、 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一同使用 。 通过本手册可
以了解监管部门的监管尺度和标准 , 以便 达到 行政综合 监管
合规 要求 。本手册不单独作为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 。
一、药品零售经营合规指南
(一) 资质管理合规 指南
1. 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
3. 涉及经营 预包装食品、 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须进行备案 。
4. 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持有真实、合法有效
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5. 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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