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如聚合酶链式反应(PCR)等,以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共有的核酸序列为检测靶标,对痰、支气管肺泡灌洗液、胸腔积液中的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用于结核的辅助诊断。对于预期用途相同的其他样本类型,或者预期用途为其他肺外结核辅助诊断的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可能部分要求不完全适用或本文所述技术指标不够全面,申请人可以根据产品特性对不适用部分进行修订或补充其他的评价和验证。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注册申请和变更注册申请的情形。本指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24页 更新时间:2023-12-01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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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 2 指导原则( 2023 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 3 4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 复 5 合群 核酸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 同时也为技术审 6 评部门 对 注册申报资料 的 审查提供参考。 7 本指导原则是对该类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 申请人 8 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用 , 需具 9 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 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 10 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 如注册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本 11 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内容,可自行补充。 12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13 文件 , 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法规强制 14 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 , 15 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 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 16 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17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 、 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18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 19 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20 一 、 适用 范围 21 在结核病的细菌学检验中 , 通常将分枝杆菌分为结核分枝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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