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申报指南

为落实《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遴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制定本指南,指导甘肃省内医疗机构开展“陇药名方”品种申报。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8页 更新时间:2023-11-10

应用地区:甘肃省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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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 1 甘肃 省医疗机构 中药 制剂 “ 陇药名方 ” 申报指南 为落实《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 陇药名 方 ” 遴选试点工作的通知》 有关 要求,现制定本 指南 ,指导甘 肃省内医疗机构开展 “ 陇药名方 ” 品种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申报甘肃省医 疗机构制剂 “ 陇药名方 ” 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本指南要求自行申报,按照附件模板填报项 目申报表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保局按程序联合组织资料初审 、 遴选评审 、 公示 、 确认后 , 评为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 陇药名方 ”, 并纳入甘肃省医疗 机构中药制剂 “ 陇药名方 ” 库动态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 医疗机构 应具有甘肃省内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颁 发的 有效期内 《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二)申报的制剂应为中药制剂,须取得甘肃省医疗机构 制剂注册或备案文号,且具有 3 年以上临床使用历史(计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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