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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甘肃 省医疗机构 中药 制剂 “ 陇药名方 ”
申报指南
为落实《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 陇药名
方 ” 遴选试点工作的通知》 有关 要求,现制定本 指南 ,指导甘
肃省内医疗机构开展 “ 陇药名方 ” 品种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申报甘肃省医
疗机构制剂 “ 陇药名方 ” 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本指南要求自行申报,按照附件模板填报项
目申报表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保局按程序联合组织资料初审 、 遴选评审 、 公示 、 确认后 ,
评为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 陇药名方 ”, 并纳入甘肃省医疗
机构中药制剂 “ 陇药名方 ” 库动态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 医疗机构 应具有甘肃省内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颁
发的 有效期内 《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二)申报的制剂应为中药制剂,须取得甘肃省医疗机构
制剂注册或备案文号,且具有 3 年以上临床使用历史(计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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