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质量管理指南(试行)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以下简称产地加工企业)的加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7页 更新时间:2023-10-12

应用地区:四川省 应用岗位:中药材产地加工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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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 质量管理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 ( 趁鲜切制 )( 以下简 称产地加工企业)的加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产地加工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有相应 经营范围。产地趁鲜切制药材(以下简称鲜切药材)应当是列 入四川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的品种,其来 源及前端预处理(蒸、煮、发汗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省级 标准的相应规定。 二、总体要求 中药材产地加工 ( 趁鲜切制 ) 与中药饮片的质量密切相关 , 对其质量和工艺流程应当严格控制。产地加工企业应建立完整 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鲜切药材质量。 三、人员要求 (一)应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管理和技术人员应该具备中药材真伪鉴别能力、中 药材加工经验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定期培训。 (三 ) 切制 、 包装车间人员应具健康证明 , 定期开展体检 。 四、选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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