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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二、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三、实施机关: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医疗
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
五、子项:
无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文书类别:特殊食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7页 更新时间:2023-08-28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