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本方法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法测定荧光增白剂 85 等 5 种组分的含量。本方法适用于面膜、化妆水、护肤乳、护肤霜类型化妆品中荧光增白剂 85 等 5 种组分含量的测定。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2页 更新时间:2023-07-1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化妆品检测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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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化妆品中 荧光增白剂 的检测方法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 -荧光检测器法测定荧光增白剂 85 等 5种组分的含量。 本方法适用于 面膜 、化妆水 、护肤乳 、护肤霜类型 化妆品中荧光增白剂 85 等 5种组分含量的测 定。 本方法所指 的 5种组分包 括 4,4'- 双 [(4- 苯胺基 -6- 羟乙基氨基 -1,3,5- 三嗪 -2- 基 )氨基 ]二苯乙烯 -2,2'- 二磺酸二钠盐 ( 荧光增白剂 85 ) 、 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 荧光增白剂 351 ) 、二乙氨基甲基 香豆素 ( 荧光增白剂 140 )、二苯并噁唑基萘 ( 荧光增白剂 367 )、双( 叔丁基苯并噁唑基 )噻吩 ( 荧 光增白剂 184 ) 。 以下以荧光增白剂 85 、荧光增白剂 351 、荧光增白剂 140 、荧光增白剂 367 、荧光增白剂 184 表 述。 2 方法提要 样品处理后,经高效液相色谱仪分离,荧光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以 标准曲线法计算含量,对于测定过程中有阳性结果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 -质谱法 进行确证 。 本方法中各组分的检出限、定量 下 限及取样量为 0.5g 时的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见表 1。 表 1 各组分的检出限、定量下限、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 名称 检出限( ng ) 定量下限( ng ) 检出浓度 (μg/g) 最低定量浓度 (μg/g) 荧光增白剂 85 0.04 0.1 2 5. 荧光增白剂 351 0.00 5 0.0 2 0.2 0.7 荧光增白剂 140 0.00 5 0.0 2 0.2 0.7 荧光增白剂 367 0.002 0.007 0.08 0.3 荧光增白剂 184 0.003 0.01 0.1 0.4 3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或以上规格,水为 GB/T 6682 规定的一级水。 3.1 乙腈 ,色谱纯。 3.2 氨水,优级纯,含量( NH3 ) =25% ~ 28% 。 3.3 乙酸铵,色谱纯 。 3.4 N, N- 二甲基甲酰胺( DMF ) ,色谱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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