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要求

本文档为《浙江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文件。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3-01-12

应用地区:浙江省 应用岗位:放射性药品生产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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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要求 1. 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 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 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责, 生产管理 、 质量管理 、 质量检验 、 辐射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 备情况; 4.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生产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质量受权人、辐射安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毕业院校、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工作经历等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 、 工程技 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 、 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5. 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6. 拟生产 ( 或拟委托生产 /拟受委托生产 ) 的范围 、 剂型 、 品种、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依据; 7. 厂区环境和厂房情况,生产车间、检验场所、储存场 所布局平面图; 8. 主要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检验用仪器清单; 9. 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 物流通道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 )、空气 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 10. 空气净化系统 、 制水系统 、 主要生产设备 、 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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