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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报告清单
一、 在产地自收自制开展中药材趁鲜加工需提交报告清单:
1. 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报告表;
2. 趁鲜加工品种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3. 产地趁鲜加工品种目录;
4.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二、协议委托产地加工企业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需提交
报告清单:
1. 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报告表;
2. 委托加工协议;
3. 质量保证协议;
4. 趁鲜加工品种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5. 委托产地趁鲜加工品种目录;
6. 产地加工企业 信息证明档案;
7.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