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分析评价流程图
鼓 励 告 知
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 化妆品注册人、备实人
主动收集
对发现或获知的报告进行分析评价;
严重报告, 20日内完成自查报告,
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 10 日内
完成自查报告。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监测机。
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般报告,自发现或获知化妆品不良反应之日起 30日内 报告;
严重报告,自发现或获知之日起 15日内报告 ;
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自发现或获知之日起 3日内报告。
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
市县级监测机构
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完整
性、准确性;对关联性和严
重程度初步分析评价。
15个 工 作
日 完 成 分
析评价
7个工作日完
成分析评价
和跟踪报告。
可能引发
较大社会
影响的报
告
3个工作日完成分析评
价, 7个工作日完成跟踪
报告。
般
报
告
严
重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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