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依据目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和法规的准确适用,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及《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等规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北京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2-04-09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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