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按照规定程序选聘,为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纳入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文书类别:特殊食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7页 更新时间:2022-11-09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管理 法规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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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殊食品注册 审评核查 专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特殊食品注册 审评核查 专家管理 工作 , 充分发挥 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 明确专家责任、权利和义务, 根 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婴幼儿 配方乳粉产品配 方注册管理办法 》《 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特 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 ( 暂行 )》 等规定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 所称专家,是指 按照 规定程序选聘, 为 特 殊食品 注册审评核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 纳入 特殊 食品 注册审评核查专家库 管理的 人员 。 第 三条 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以下简称 食审中心 ) 负责 特殊食品 注册审评核查 专家库 的组建 、 使用和 管理 , 包括 专家遴选 、 日常使用 、 培训考核 、 聘用 、 解聘和续 聘等。 第四条 根据特 殊 食品 注册审评核查工作需要,食审中 心组 建 保健食品注册咨询专家库 、 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咨询专 家库 、 婴幼儿配方 乳粉产品配方 注册论证专家库 、 特殊食品注册 核查专家库 。 第五条 各 专家 库 人数与 专业 设置 应当以 满足 特殊 食品注册 审评 核查 工作 需求 为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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