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1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
序号 条款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款内容 检查要点
第一部分 机构与人员
1 第四条
第一款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统称 “企业 ”)应当建立与生
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
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的职责
和权限,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
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1.企业是否建立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是否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 、 数量
和生产许可项目相适应;
2.企业是否对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职责权限做出书面规定;
3.企业是否配备与其生产的化妆品品种 、 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
应的管理人员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 ;配备的人员是否 满足 相应的 任
职条件 。
2 第四条
第二款
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独立设置,履行质量保
证和控制职责 ,参与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活动 。
1.企业是否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 且 配备相应办公场所及专职人员 ;
2.企业是否明确质量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 , 并规定参与质量管理
活动的内容;
3.质量管理部门是否按照其职责范围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3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下同)、质量安
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
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各
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逐级履行相应
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
1.企业是否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 是否书面规定企业 法定代表
人 、 质量安全负责人 、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 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其
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
2.企业各岗位人员是否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 逐级 履行质量安全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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