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查细则》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资质的企业。

文书类别:特殊食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9页 更新时间:2022-10-18

应用地区:黑龙江省 应用岗位: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3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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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件 2 黑龙江省 特殊食品 生产企业质量安全 追溯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 特殊食品 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 平,规范 特殊食品 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消费 者查询等工作,全面推进 特殊食品 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 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 ( 2013 版 ) 》 、 《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 、 《 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查细则》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 细则 ( 2013 版 ) 》 、 《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 、 《 特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审查细则》 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 、保健食品、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生产资质的企业 ( 以下简称 “生产企业 ”) 。 第三条 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是以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 以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 , 以 “批生产记录 ”为主线 , 以信息化技术 、 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 RFID )等为手段, 对 奶源、原辅料 、 产品配方研发、 生产加工、出厂检验、产品物流和销售 、 产品召 回 等全产业链,以食品标签标识为可追溯单元载体,以产品批号 唯一性为切入点,建立起 的 完善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目的是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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