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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7
非慢性创面敷贴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准备及撰写非慢性创面敷
贴产品注册申报资料,同时也为 技术审评部门 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非慢性创面敷贴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
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
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
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需在遵循相关
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 14-10-01 创面
敷贴类和 14-10-02 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 创口贴类产品,以
无菌形式提供,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分类编码为 14-16-08 体表
固定装置类产品,但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部分对该类产
品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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