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22页 更新时间:2022-09-15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注册审查 法规依据:《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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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 附件 16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注册审查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 定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 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的一般要 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 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 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 人员 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 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 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是指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 血液样本(血清、血浆或全血)中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含量的 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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