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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器械企业加强对进口原材料及进境牙模等相关物品接收、拆包、消杀、储存、包材处置、生产使用等各环节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实行“人、物、环境”同防,做到精准科学、闭环管理、规范有序。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7页 更新时间:2022-07-04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 法规依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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