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规范指引(第四版)

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器械企业加强对进口原材料及进境牙模等相关物品接收、拆包、消杀、储存、包材处置、生产使用等各环节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实行“人、物、环境”同防,做到精准科学、闭环管理、规范有序。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7页 更新时间:2022-07-04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 法规依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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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 物品 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规范指引 医 Q 为 贯彻落实 “ 外防输入 、 内防反弹 ” 总策略和 “ 动态清 零 ” 总方 针, 规范指导医疗器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采购 、 储 存 、 使用进口原材料及相关物品过程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 , 防止新冠病毒通过物流渠道由境外向境内传播 , 以 医疗器械企业进口原材料及 进境牙模等 相关物品、接触人 员、 相关 场所等为重点, 制定本工作规范指引 。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 医疗器械企业加 强对进口原材料及 进境牙模等 相关物品接收、拆包、 消杀 、 储存、包材处置、生产使用 等各环节 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 , 实行 “ 人 、 物 、 环境 ” 同防 , 做到精准科学 、 闭环管理 、 规 范有序 。 人员管控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 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 第九版 )》《 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 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 》 及 《 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 作指引 》 执行 , 消毒剂的使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 发 的 《 消毒剂使用指南 》 及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 防控组 《 收拆重点管理的中高感染风险境外物品消毒及防控 技术指引 》 执行 , 低温环境下应 当 注意确认消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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