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图像辅助诊断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图像辅助诊断软件的注册。产品管理类别为三类,分类编码为21-04-02。产品通常由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云服务器或本地服务器)组成,深度学习算法通常运行在服务器端。若作为软件组件集成于其他医疗器械(如眼底相机)中,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的要求。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4页 更新时间:2022-06-06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图像辅助诊断软件 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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