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文档用于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其他 文书页数:10页 更新时间:2020-07-15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生产者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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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 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 -08 -22 16:42:1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报请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8月 20 日 附件 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服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国家战略,全面贯彻党的 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建设健康中国,奋力实现 “ 四个走在全国前列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 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创新发展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障。通过试点开展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以及所在市范围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广东 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改革完善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和注册生产制度,完善 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生产权利义务和保证质量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 跨区域监管的监督检查责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优化创新要素的市场配置机 制,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提升创新和研发能力,促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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