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药监法〔2021〕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36号)以及《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1-12-21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化妆品质量安全员 法规依据:《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