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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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其他 文书页数:5页 更新时间:2021-11-08

应用地区:河南省 应用岗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法规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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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 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豫药监执法〔 2021 〕 170 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 见 》 , 省药监局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 , 研究制定了 《 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 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承诺书(参考样式) .docx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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