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2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表

本文档用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企业自查。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2页 更新时间:2022-04-21

应用地区:海南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1 附件 2 202 2 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表 企业名称: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序号 自查要点 自查情况 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 1 是否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 2 是否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 医疗器械 。 3 是否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 疗器械 。 4 是否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 贮存医疗器械 。 5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要求,是否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 6 是否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 、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 7 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 服务,是否符合 有关 要求 。

展开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