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全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起草了《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5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6,并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3年11月24日前反馈我中心相应联系人。
1.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单光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贺丽萍
电话:010-86452614
电子邮箱:help@cmde.org.cn
3.呼吸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王颖
电话:010-86452612
电子邮箱:wangying@cmde.org.cn
4.一氧化氮治疗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钟佑锦
电话:010-86452610
电子邮箱:zhongyj@cmde.org.cn
5.移动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彭亮
电话:010-86452602
电子邮箱:pengliang@cmde.org.cn
附件:
2.单光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3.呼吸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5.移动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6.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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