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7号公告为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开了回内地的简化审批通道,技术审评80个工作日;广东省早在2021年已对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实施简化审批,截至2025年初已有15个品种在内地获批。两条通道都指向「港澳已上市中成药回内地」,但剂型、事权、前提与成熟度并不相同——动手前先分清,资料才不会白做。
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7号公告为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开了回内地的简化审批通道,技术审评80个工作日;广东省早在2021年已对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实施简化审批,截至2025年初已有15个品种在内地获批。两条通道都指向「港澳已上市中成药回内地」,但剂型、事权、前提与成熟度并不相同——动手前先分清,资料才不会白做。
港澳中成药想回内地,路其实有两条,而且不是同一条路换剂型。一条管口服、一条管外用;一条由国家药监局开在2025年,一条由广东省药监局开在2021年。不少企业一上来就按内地申报稿准备,却没先问清楚自家中成药算口服还是外用、持有人是不是港澳本地主体——通道选错,后面的资料往往对不上受理口径。
把「港澳已上市品种要不要、怎么回内地」这类判断,交给熟两地注册规则与简化审批口径的团队先过一遍,企业就不必在口服和外用的资料要求之间反复试错。
外用通道先开:2021年8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简化在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的公告》(粤药监规许〔2021〕5号),把在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的注册审批事权,由原先的国家药监局下放至广东省药监局实施简化审批。这是港澳中成药回内地的第一道快车道。
口服通道后开:2025年1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5年第7号公告《关于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审批的公告》,对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在内地上市注册实施简化审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两条通道相隔约三年半,针对的剂型不同,但目标一致——让港澳习用多年的中成药更顺地进入内地。
把两条通道摆在一起看,核心是同一句话:港澳已上市、群众习用、安全性有长期使用基础的中成药,回内地可以走简化审批。差别在于剂型、审批事权、前提条件和成熟度。
谁能走:由香港、澳门特区本地登记的生产企业持有,并经港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在港澳使用15年以上,生产过程符合 GMP 的传统口服中成药。
怎么走:申请人可直接提出上市许可申请,按简化注册审批的资料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原在港澳上市注册时提交的试验研究资料,可作为相应申报资料,还可提供已上市使用15年的人用经验总结资料。
有多快:审评部门参照现行技术要求开展审评,并在 8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技术审评时限由 200 日缩短为 80 日)。获批后,上市许可持有人须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再注册前须完成审批结论明确的上市后研究和评价,未按期完成将不予再注册。
谁在审: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协助药审中心承担受理、审评;广东省药监局承担该类品种的注册检验、注册核查或 GMP 符合性检查。
谁能走:在港澳已上市的传统外用中成药,例如驱风油、活络油、白花油、薄荷膏等岭南家庭常备药。
怎么走:审批事权由国家药监局调整为由广东省药监局实施简化审批;基于外用中成药上市使用实际作为重要证据,可不再提供药物临床试验资料,并提供港澳原上市注册时提交的试验研究资料作为申报资料。
有多快:技术审评由 200 个工作日缩减至 80 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总时限由 235 日减至 115 日,压缩一半;上市后变更和再注册时限也分别减少。
已落地多少: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药监局向首批 3 个品种颁发注册证书,其中澳门的张权破痛油是澳门首个在内地获批注册上市的中成药;截至2025年初,已有 15 个品种通过该途径在内地获批上市。
发布机关不同:口服通道由国家药监局以 2025 年第 7 号公告推出;外用通道由广东省药监局以粤药监规许〔2021〕5号公告推出,事权由国家局下放至省局。
适用剂型不同:口服通道只管传统口服中成药;外用通道只管传统外用中成药。剂型是两条路的第一道分边,先定剂型才找对门。
核心前提不同:口服通道明确要求由港澳本地登记的生产企业持有、在港澳获批且使用15年以上、符合 GMP;外用通道聚焦「在港澳已上市」这一长期使用基础,更看重群众习用与外用剂型安全性。
审评节奏相近但事权不同:两条通道的技术审评都是 80 个工作日,看起来一样快,但口服通道由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大湾区分中心协助)受理审评,外用通道由广东省药监局直接实施——事权归属不同,对接的受理窗口也不同。
成熟度不同:外用通道已跑出 15 个获批品种、首批早至2021年底;口服通道2025年才开闸,处于首批起步阶段。对想回内地的企业,外用通道有现成先例可循,口服通道则是新机会窗口。
把口服和外用的前提与事权摆在一起看,是跑通回内地通道的企业动手前都会做的一步;在CIO经手的项目里,这一步通常和首批资料准备同步启动,避免临申报才发现剂型或主体不合规。
坑一:拿口服的资料去跑外用,或反过来。剂型决定走哪条通道,口服与外用在前提、资料清单上并不通用,混用只会退补。
坑二:以为两条通道是同一套事权。口服归国家药监局(大湾区分中心协助),外用已下放广东省药监局,受理窗口与对接人不同,企业判断错了会多走弯路。
坑三:把「回内地」和「在港澳注册」搞反。本篇两条通道,前提是品种已在港澳上市、要回内地;与「去港澳拿注册证在港澳卖」是方向相反的两件事,别把资料准备的逻辑弄反。
企业在判断自家品种走哪条回内地通道时,常卡在「持有主体是不是港澳本地」「剂型算口服还是外用」这两关——这类前提判定,在CIO接手的港澳品种合规项目里几乎每单都要先厘清。
对已在港澳上市、想把商业半径伸向内地的中成药企业,两条通道都值得盯紧。动手前可以这样做:
先定剂型:口服还是外用,这一步定下来,通道、前提、受理窗口一起清楚。
再核前提:持有人是否港澳本地主体、在港澳使用是否满15年、是否符合 GMP——这些是口服通道的硬门槛;外用通道则看「在港澳已上市」的长期使用基础。
把资料与受理窗口对齐:口服对接国家药监局(大湾区分中心协助),外用对接广东省药监局,资料清单与受理口径各有讲究,提前对齐比临申报补救省时间。
与其拿着内地申报稿硬套,动手前先就剂型和持有主体做一次系统确认更稳妥。CIO提供的港澳注册可行性评估,就从「品种能不能回内地、走口服还是外用」这一步起步,把适用通道、前提条件、审评时限与资料清单讲清楚,方向定了再投入,申报才不会在两地规则之间反复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