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3 日,上海莱士与勃林格殷格翰(中国)投资签署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勃林格殷格翰生物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交易完成后成为全资子公司。标的位于上海张江,2014 年成立,做生物药的合同开发与生产,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具备 6,000 升商业化生产能力。价格那一栏,写法跟一般收购不一样。
走的是「无现金/无债务」原则:谈的只是标的本身的经营价值,账上的现金与负债交割前另行处理,不进入价格。公式是最终收购价格 = 基准价格 + 收购价格调整,基准价格为人民币 1 元;协议另外约定,任何情况下收购价格不为负数,各方预计收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1 元是这条公式的起点,不是基地的价格;真正决定花多少钱的,是「收购价格调整」那一栏。「不为负数」那句是买方留的保险:标的情况比预期差,价格可以往下调,却不会调成卖方反过来付钱。
公告把买它的理由写在最前面:保障 SR604 注射液的商业化推进和多条在研管线有序开发。SR604 是靶向活化蛋白 C 的血友病单抗产品,血友病 A/B 适应症的 III 期临床正在推进。关键在于,这款药的工艺转移、放大以及 II/III 期临床样品生产,此前一直由这次要买的基地承接,产能本来就在给自己干活,只是厂房不在自己名下。公告还写明,交割后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留用现有员工、维持持续运营。
同一天,另一家药企公告了一笔价格完全不同的小额收购:以 78 万元买下一家药品批发企业 100% 股权,注册资本 500 万元。协议把交割边界划得很清楚:在买方登记为股东之前,标的所有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均归现有股东所有,由现有股东完成转移手续;现有员工均由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公告还写明,《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系标的合法取得并单独享有,不存在对外许可使用或与他人共有的情形。
把两笔放在一起看:一笔用 1 元的基准价买下一段产能,一笔用 78 万元买下一张许可证;价差三个量级,买的都是公司身上能单独拿出来用的那一截。
资质归资质、主体归主体,谁担哪一段责任先说清,报价才好落;这是每一个公司或第三方服务公司都应该重视的一个环节,药企多做这类撮合时,我们会先把标的拆成两栏摆,做好筛选与评估,分好资质与主体。依托近二十年医药全生命周期行业沉淀,平台坚持以合规为底线,挖掘合作双方真实诉求,追求价值共赢。打破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孤岛,让闲置的研发、生产服务资产找到归属,也帮助药企快速找到适配的配套资源,降低企业筛选、试错成本。
谈这类交易,第一步是分清自己手里卖的是哪一截,再谈价格,顺序反了容易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