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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业界老师提问:近期仿制药比较热,是否存在C证企业主动找B证企业合作从而拉热仿制药的注册申请呢?
新《药品管理法》颁布以前,全国便有10个省开展了长达六年的MAH试点,MAH制度的实施给产业各方特别是投资方带来几多期待,新法实施后到2023年年底,全国共新增一千多个B证,快速增长的势头也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对于获得B证企业的事后监管成了焦点。
2024年7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化妆品注册备案人需注意以下重点......
新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针对企业质管机构或质管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了新的规定。除了旧版GSP要求的职责以外,机构或人员还需做到以下几点......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起草并发布了《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将截止于2024年8月20日。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加强药用辅料和药包材质量监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MAH政策的全面施行,不少朋友咨询CIO,A证企业能不能转B证?要怎么转?A证转B证,实际上是做生产场地的变更。
7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7月15日作出的公告,:即日起,暂停对韩国DAEWOONG BIO INC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地嗪钠的进口、销售和使用。 这就意味着之前已经进口到国内的该产品,将全部停止销售和使用,还没有进口的,也不再准入。
现国家药监局结合产品研发实际,又于2024年7月发布了进一步要求及解读,宽限两年执行上述规定,即自2026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化妆品委托生产实行“双放行”制度,受托生产企业出厂放行时,应严格执行产品放行质量管理制度,完成产品出厂放行。委托方应在受托生产企业完成出厂放行的基础上,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市放行。
为了提升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的效率,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以网络传输方式提交药品注册电子申报资料”的试行通知,在使用光盘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传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