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和第七十八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安徽新昶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
附件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
序号 | 注销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经营地址 | 备注 |
1 | 安徽新昶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皖AA564000299 |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子岭东路新邦医疗1号楼(三层 301 室、302 室、303 室、304 室,五层北面)、2号楼(二层201室) | 企业申请注销 |
2 | 昶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皖AA564000847 |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子岭东路新邦医疗2号楼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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