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就开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内挂网药品价格比对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招采子系统中挂网价格高于其他省份,存在省际差异的挂网药品。
二、确认时间
2026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三、操作路径
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 - 药品采购管理 - 价格治理管理 - 四同三同价格治理,查找需要确认的药品信息,选择“发起价格调整”,选择接受调整至锚点价格或调整为其他价格;或者选择“发起申诉”,提交申诉材料。接受调整的,经平台审核后,将自动进入挂网价格下调流程,企业无需再进行其他操作。接受调整至锚点价格或调整为其他价格的操作在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截止后不得修改。逾期未确认且未提出申诉的药品暂停挂网。
四、其他要求
1.企业应主动自查,并在外省新的更低挂网价格产生30日内进行联动。
2.同企业降价产品的其他规格、包装价格也应同步调整,挂网产品价格符合差比价规则。
3.提出申诉的企业应上传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价格来源省份官网截图、公告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531-51778919(工作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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