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星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详见附件)。企业歇业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药品经营活动,若恢复经营,需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通过符合性检查后方可恢复经营。
附件:药品经营企业歇业信息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
药品经营企业歇业信息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有效期
歇业时间
备注
1
山西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分公司
晋AB357000103
2030年04月01日
至2027年10月18日
歇业时间由
企业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