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一、公示信息
(一)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1),含“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药品。
(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2)。
(三)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3)。
(四)需价格联动的相关药品(详见附件4)。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
三、有关事项
(一)在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申诉及澄清,申(投)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应据实申诉、质疑,对举证不实、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等不诚信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要求进行失信行为信用评级。
(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企业如愿意将价格调整到最高限价以下的,重新申报后顺延至下一批次公示。
(三)对附件4中,属于“超过其他省份挂网价格”等不符合挂网规则的药品,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进行自主调整,逾期未调整的,暂停挂网资格。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5275667
附件:1.2026年10月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汇总表
2.2026年10月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药品汇总表
3.2026年10月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
4.2026年10月药品挂网动态调整汇总表(在招采子系统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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