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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7-05-11 阅读:312
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第一季度药品飞行检查中,发现文县家佳康大药房、礼县杏林药店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上述企业《药品GSP 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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