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山西省
近日,省药监局第三分局与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了《药品监管协同联动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这是两局贯彻落实《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跨层级监管协同联动机制的具体举措,也是联合双方有限监管人员力量,形成跨层级全链条有效监管合力,提升区域整体监管效能的实践探索。
《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合作目标,强化跨层级合作,在监督检查、风险化解、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消除监管层级间盲区和死角,有效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备忘录》约定了双方合作内容,一是双方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包括加强对网络销售、回收药品、疫苗使用等重点领域的联合检查,加强药品连锁总部及所属门店联合检查,加强甲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代理机构联合检查。二是双方建立风险会商机制,定期联合召开风险研判会商会,相互通报日常监管、案件查办等情况,分析研讨监管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综合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化解思路和措施。三是双方建立队伍共建合作机制,举办监管业务座谈会和培训班,加强监管理论知识学习。坚持“以干代训、以训促干”,通过监管现场实训,提升检人查员实战能力。
省药监局第三分局、晋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出席《备忘录》签订仪式,双方将按照《备忘录》约定,进一步增强合作意识,强化合作措施,增强监管合力,“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探索实现区域药品监管整体一盘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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