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湖北省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明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药监武药处罚〔2024〕3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湖北明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龚明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00MA49HR797X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劣药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劣药肾炎四味片(生产厂家:湖北亿雄祥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0.7g*12s*2板/盒,批号:20220301),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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