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山西省
为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严厉打击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潇河分局按照省药监局和示范区局部署安排,在辖区内集中排查治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即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通过检查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检查针对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三种情形:一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二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三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目前,潇河分局已组织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电子商务经营者、跨境电商等对照检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引导经营单位建立自查自纠体制,加强化妆品进货查验力度,杜绝违法违规产品的流通。分局将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儿童化妆品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上市前是否按要求上传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图片,是否存在“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检查化妆品经营环节,包括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张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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