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2017年2月14日至16日,我局组织对福建顺安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1-Aa-20140080,撤销日期2017年2月24日)。
特此通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