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山西省
为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充分认识当前禁毒斗争严峻形势以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失或滥用带来的严重危害,近日,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市连锁经营零售药店总部召开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座谈会。
市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和范围购进和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得违规或超范围购进或销售。销售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复方制剂时,对处方药要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登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此类药品流失或滥用。
朔州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当前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致使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去向不明,引发药物滥用或造成其他危害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严格落实处罚到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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