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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0日,张掖市高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高台县华盛超市采购化妆品未建立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高台县华盛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金竹堂染发膏、尊爱防晒乳、雅琳娜玻尿酸洗发原液丝滑修护洗发乳等3种化妆品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金竹堂染发膏、尊爱防晒乳2种特殊化妆品不能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及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凭证,是保证所售化妆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本案的办理有力的打击了化妆品经营领域的违法行为,规范了化妆品经营行为,对化妆品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通讯员 姚成栋)
(原文摘取自:甘肃省张掖市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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