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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网络监测显示,自全省暂停退热药品销售以来,仍有个别药品零售企业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能严格执行省局《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销售退热药品工作要求的通知》(晋药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工作的通知》(晋药监函〔2021〕32号)要求,对入驻的第三方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自营网店相关退热药品信息清理不及时、不彻底,致使消费者仍可浏览、下单,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存在一定风险漏洞。
现对执行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予以通报。各市局要强化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予以曝光;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处罚结果及时上报省局。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网络监测退热药品信息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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