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使公司组织结构、人员配备最合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避免人力浪费以及人力分配不合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事影响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的配置与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调动、离职等。
3.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 负责制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拟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计划,监督培训效果并保管培训记录。
3.1.2 负责编制公司《职责权限描述和任职要求》,以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3.1.3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包括培训的组织实施)和公司各类人事任命、异动的统筹管理。
3.2 各部门职责
3.2.1 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及部门运作情况提出各类人力资源需求。
3.2.2 根据工作需求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3.2.3 负责本部门员工工作绩效的考核及专业技能评鉴。
3.3 总经理:负责各类人力资源需求的最终审批。
4.工作程序
4.1 人员招聘
4.1.1 招聘方式可分为:内部招聘、外部招聘。
4.1.2 日常招聘工作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的内容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分别进行。
4.1.3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将所收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甄选以确保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后,将确定的复试人选推荐给用人部门面试。
4.1.4 各面试官须对应聘者做出公正、公平、客观、全面的评价,并确定预用人选后将《面试评审表》反馈给人事行政部。
4.1.5 公司各岗位人员均应符合《职责权限描述和任职要求》所述相应要求方可批准任职;不符合《职责权限描述和任职要求》所述任职资格要求的特殊情况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说明理由,人事行政部审核、管理人员需由总经办批准(如新入职的主管级以还须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在岗任职。
4.1.6 应聘者经考核合格,用人部门将同意试用的意见反馈给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对新员工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4.1.7 招聘录用转正
1)员工招聘录用流程
资格审核——初试——复试——总经理面谈,可视情况进行笔试或实操——办理录用审批
2)录用报到
应聘者被批准录用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准备有关资料至公司报到,同时填写《入职登记表》,并为其办理报到手续。
公司在一个月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员工个人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办理用工手续或保险所需资料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承担。
3)员工报到所需证件/文件
A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职称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原件等;
B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C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员工入职程序: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到——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新员工入职培训——各部门员工介绍——到用人部门报到
5)试用期
A 试用员工:试用期一至三个月;
B 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曾获公司嘉奖)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必须通过转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通过的人员,应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处理,延长期不超过三个月。
C 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D 公司一旦发现员工个人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者尚未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可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补偿。
6)员工转正
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两周内,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员工试用转正流程:
本人撰写申请——用人部门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考核——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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