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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工作要求
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工作要求
文档简介:
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工作要求 已获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申请行政许可延续: 一、批件延续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就以下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经自查合格的形成自查承诺报告: 1.产品生产情况与原注册资料是否一致; 2.产品的变更历史汇总情况及产品是否符合现行法规和标准; 3.产品销售包装及标签是否符合现行法规和标准; 4.产品在上一个批件有效期内,是否生产或进口销售; 5.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情况,以及该产品不良反应统计分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专家名称:
木槿花
更新日期:
2020-05-29
类别:
化妆品/申报资料/许可变更
页数:
暂无记录
应用岗位: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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