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套餐
“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进行功能改造,增加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登记功能。自即日起,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须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采集相关信息。未实名登记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7页 更新时间:2022-04-19
应用地区:安徽省 应用岗位: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登记 法规依据:无
服务号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