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缺药品生产供应及停产报告信息采集模块企业端操作手册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短缺药品监管工作,及时掌握短缺药品生产供应情况,国家药监局在药品信息采集平台中开发建设了短缺药品生产供应及停产报告信息采集模块。该模块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57页 更新时间:2021-11-0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生产 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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