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适用于湖北省从事药品委托销售、储存和运输等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包括: (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 (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疫苗储存配送;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机构(以下统称MAH)、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委托药品储存、运输。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9页 更新时间:2021-11-02
应用地区:湖北省 应用岗位:质量负责人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