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市血液制品生产场地变更质量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指导血液制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血液制品上市后场地变更药学研究,引导和促进血液制品持有人利用场地变更进行生产工艺升级优化和硬件系统改造,加强对已上市血液制品药学变更的监督管理,确保变更后产品不会增加安全性风险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6页 更新时间:2024-08-05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血液制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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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页 /共 6页 一、 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血液制品 产业不断 发展 和 智慧化监管 等政 策 法规 升级 需求, 生产 场地变更申报量逐年增多。为指导血 液制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血液制品上市后场地变更 质量 可比性 研究,引导和促进血液制品持有人利用场地变更进行 生产工艺升级优化和硬件系统改造,加强对已上市血液制品 药学变更的监督管理,确保变更后产品不会增加安全性风险, 起草小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技术 要求 , 本着科学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和先进性相结合原则 , 起草了本技术指南 。 二、 适用 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称的血液制品场地变更是指血液制品生 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后,于异地或原址新建 、 改建 或 扩建 生产 厂房,涉及品种的场地转移,以及相关联的变更。 本指导原 则 适用于 人血浆来源的血液制品,对于动物血源产品 (如马 免疫血清制品、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等等 ),可 借鉴本指导原 则的基本理念 并 参考国内外其他相关指导原则 开展相应的 变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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