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序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且在福建省内尚无同类产品上市,或虽在福建省内已有同类产品上市,但产品供应不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并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确认的省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审批。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5页 更新时间:2024-03-12
应用地区: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