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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工作,促进《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在安徽落地实施,以实际行动助企纾困,帮助持有人解决实际困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对药物警戒工作相关要求进行细化梳理,制定了《安徽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上市后)主体责任清单》,现予以发布。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2页 更新时间:2024-01-09
应用地区:安徽省 应用岗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法规依据:《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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