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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4-01-08

应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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